温馨提示:因厂家根据《中国药典》的修订以及制剂工艺的改良,会不定期更新更改产品包装以及说明书,请您以实际收到的包装以及产品内说明书为准,有任何疑问您可以在线联系我们的客服或致电400-8824-360,感谢您的谅解与配合!
|
以岭 连花清瘟胶囊 24粒 说明书 | |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| |
性状: |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,味微苦,气微香。 |
---|---|
汉语拼音: | lianhuaqingwenjiaonang |
通用名称: | 连花清瘟胶囊 |
商品名称: | 连花清瘟胶囊 |
成份: | 连翘﹑金银花﹑麻黄(炙)﹑苦杏仁(炒)﹑石膏﹑板蓝根﹑绵马贯众﹑鱼腥草﹑广藿香﹑大黄﹑红景天﹑薄荷脑﹑甘草。 |
规格——中西药品: | 0.35g*24粒 |
功能主治: | 清瘟解毒,宣肺泄热。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,症见:发热或高热,恶寒,肌肉酸痛,鼻塞流涕,咳嗽,头痛,咽干咽痛,舌偏红,苔黄或黄腻等。 |
用法用量: | 口服。一次4粒,一日3次。 |
注意事项: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 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。有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不良反应: | 尚不明确。 |
禁忌: | 尚不明确。 |
药物相互作用: |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药理毒理: | 1.临床前药理学试验表明: (1)本品口服给药可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肺指数。 (2)减少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48小时死亡数。 (3)本品对三联菌苗致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。 (4)可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,抑制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,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。 2.本品还具有一定的止咳、化痰和调节免疫功能。 3.体外试验表明:本品对流感病毒、副流感病毒1型(HVJ-1)、呼吸道合胞病毒(RSV)、腺病毒3型和7型(ADV3和ADV7)、单纯疱疹病毒1型(HSV-1)和2型、SARS病毒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甲、乙型溶血性链球菌、肺炎球菌、流感杆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。 |
贮藏: | 密闭。 |
药代动力学: |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 |
有效期: | 36个月。 |
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|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|
执行标准: |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国家药品标准 YBZ03752004-2009Z |
儿童用药: |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|
批准文号: | 国药准字Z20040063 |
老年患者用药: | 老年人伴有高血压、心脏病慎用。 |
企业名称: |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适应症: | 清瘟解毒,宣肺泄热。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,症见:发热或高热,恶寒,肌肉酸痛,鼻塞流涕,咳嗽,头痛,咽干咽痛,舌偏红,苔黄或黄腻等。 |
温馨提示: | 因厂家根据《中国药典》的修订以及制剂工艺的改良,会不定期更新更改产品包装以及说明书,请您以实际收到的包装以及产品内说明书为准,有任何疑问您可以在线联系我们的客服或致电400-8824-360,感谢您的谅解与配合! |
*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|